離校前如為本校兼任助理且仍在聘期中,請務必先聯絡諮詢您的聘用單位後,洽負責兼任助理之中繼單位(人事室、教務處、學生事務處或研究發展處)辦理止聘等作業。
如果您目前仍為兼任助理身份,申請離校前,請先辦理離職並終止合約,否則完成離校手續後將無法請領薪資。
關於學生兼任助理離職程序,請參閱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專區>11.5 本校兼任助理聘僱作業Q_A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