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通過外語能力指標檢核【僅學士班】

符合本校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所定之標準(見:各系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說明)始可畢業。

以英檢成績申請【大學英文】課程抵免/免修者,語言中心將自動核准其外語能力指標,無須另外申請。

申請時間:應屆畢業生請務必於離校截止日前辦理。

系統狀態說明:

【符合】
 表示已通過外語能力指標檢核標準。

【未處理】
 1. 尚未辦理外語能力指標檢核。
 2. 如同學已符合資格,但系統仍顯示「未處理」,請務必洽詢語言中心(應用外語學系學生請洽所屬學系)。

【不適用】
 身心障礙學生及境外生(僑生、陸生及外國學生)未設本項外語能力指標門檻。

 

承辦單位: 教務處 語言中心
發布時間: 2026-03-27